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调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初试科目具体参照《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  报考外校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应当具有与申请调剂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背景;第一志愿报考的招生单位为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或艺术类学院的优先考虑。

二、接收调剂的方向

130100艺术学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批评学)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和声、作品分析、配器、复调)

135101音乐(除视唱练耳外的其他方向)

135102戏剧(戏剧影视表演)

135106舞蹈(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三、调剂申请平台及时间: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该系统于4月6日正式开放。

2. 4月1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写调剂意向。

3. 4月6日,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正式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将持续开放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4. 请调剂考生随时关注系统信息。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时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

5. 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2022年3月31日